條款及細則
報名參加「教育科技企業全球拓展計劃」(“計劃”)之前,必須仔細閱讀以下條款及細則:
1. 計劃開放予在任何國家成立的法律實體參與。您必須以註冊公司而非獨資經營者或個人名義申請。
2. 每名申請人均須遵守下列規定:
- 申請人符合計劃 的參與條件
- 用於參加計劃的所有個人及公司數據須真確
- 申請人或須就報名時給予的數據提供證明文件
- 主辦機構或會聯絡申請人以明確、核實或獲取申請人或其公司之申請的相關資訊
- 申請人擁有其申請的知識產權, 且未侵犯任何個人或實體的知識產權
- 入選計劃的公司或須參加主辦機構的推廣活動
- 如入選計劃 ,有關申請之內容摘要所提供的資訊將會在www.esperanza.life網站上公開登載。
3. 主辦機構可全權最終決定:
- 決定是否取消任何申請人的資格;
- 決定計劃的確切成員數目;
4. 主辦機構對在線申請過程中出現的延遞或錯誤概不負責。
5. 在必要情況下,主辦機構有權不事先通知而更改日期或取消計劃、更改報名及/或選拔準則、機制和獎項。如有變動,www.esperanza.life將會作出公佈。
6. 秘書處及審核與評審小組在評估與篩選申請時,可全權自由作出決定。 主辦機構不就審核小組和評審小組成員的資質或專業知識作出保證。
7. 若有延期或失誤源自主辦機構合理可控範圍以外的情況,主辦機構不承擔任何責任。該等情況包括但不限於天災、戰爭或恐怖主義、能源供應短缺、故障或失靈、電腦設備中斷或故障、大流行病,或因停電或資訊存儲或檢索系統機械問題造成的數據遺失、罷工或內亂。 儘管有上述規定,如發生以上情況,主辦機構同意真誠履行其在本協定下的義務。
8. 主辦機構或會舉辦與計劃有關的宣傳活動。 因此,入選者同意計劃的宣傳品可包括其名稱或姓名、居住城鎮或地區及獲獎詳情。
9. 如計劃出現爭議,主辦機構的決定為最終決定。
如有以下情況(或其中一種情況), 參加者將被取消資格:
- 受到行政處分(即被取消資格)
- 破產、清盤、由法院管理其事務、與債權人達成協議、業務暫停,或受到國家法律下任何其他類似訴訟或程序規限
- 被最終判決違反社會保障或稅務責任
- 被最終判決有嚴重專業失當行為
- 被判欺詐、貪污、參與犯罪組織、洗黑錢及恐怖主義相關罪行(包括資助恐怖主義)、僱用童工或販賣人口罪成
11. 計劃的條款及細則受香港法律管轄。
聯繫我們
如有其他查詢,請電郵至 [email protected]